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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物从台湾海运进口到大陆的清关手续涉及多个环节,需准备一系列文件并遵循严格流程,以下是详细介绍:
一、台湾海运进口到大陆清关前核心准备
资质审查
食品:需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涉及动植物源性食品需额外申请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。
医疗器械:需提供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及进口产品备案凭证。
旧机电:需办理《自动进口许可证》(O证),审批周期约10个工作日。
境内企业资质:需具备《进出口经营权》、海关备案登记,并完成电子口岸签约及年报申报。若通过代理进口,需签订代理协议并提供代理公司资质。
特殊商品资质:
台湾出口企业资质:需在大陆海关总署注册(如食品生产企业需通过“源头管理、口岸验放”模式审核)。
台湾海运进口到大陆文件准备
检验检疫证书:根据货物性质,可能需要提供由台湾官方或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,如食品的卫生证书、动植物产品的检疫证书等。
3C认证证书:列入大陆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(如家电)需提供。
濒危物种许可:涉及CITES附录物种(如含犀牛角部件的工艺品)需提供国家濒管办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。
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及MSDS(材料安全数据表):针对危险品,提供其危险特性的详细报告及安全使用、储存、运输等信息。
GHS标签:根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,为化学品贴上相应的安全标签。
商业发票:详细注明商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信息,并加盖出口商公章。
装箱单:清晰罗列每个包装箱内货物的明细,包括货物名称、数量、毛重、净重、包装尺寸等。
提单:海运货物的物权凭证,证明货物所有权和运输合同,由运输公司出具。
进口合同: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,包括商品规格、价格、交货期等关键条款。
原产地证明:证明货物原产于台湾的文件,通常由台湾出口商或政府机构出具,对于享受两岸相关贸易优惠政策的货物(如通过ECFA协议可享0%-5%关税),此文件必不可少。
基础文件:
特殊文件:

台湾海运进口到大陆政策与运输准备
优先选择两岸直航船舶,需持有《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》。
若经第三地运输,需提供中转地海关证明文件以符合ECFA“直接运输”要求。
食品需真空包装并加干燥剂,避免使用易霉变材料;电子产品需独立防静电包装,标注电压标准(110V);危险品需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(IMDG Code),提供中文版MSDS及危险公示标签;木质包装需加施IPPC标识,否则需在大陆重新熏蒸(费用约500-1000元/票)。
政策查询:通过海关总署官网确认产品是否在《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》《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》等准入名单内。
运输安排:
二、台湾海运进口到大陆清关流程
预申报
通过“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”提交电子报关单,随附ECFA原产地证书、检疫审批文件等扫描件,完成电子数据预审。
换单
凭海运提单换取提货单,确认舱单信息已传输至海关。
报关申报
录入HS编码、品名、数量、单价、原产国等信息,上传报关资料(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代理报关委托书等)。
海关审单:系统自动或人工审核,若价格异常、HS编码存疑,需补充价格证明、产品说明书等材料后重新申报。
海关查验
海关按5%-10%查验率(奢侈品、电子产品更高)决定是否查验。
查验通知:代理方接到指令后,预约工作日查验时间,陪同海关至监管仓库。
现场配合:核对货物品名、数量、规格是否与申报一致,配合抽样检测(如食品、化工品需送实验室)。
不符处理:若发现漏报、伪报,需修改申报或接受罚款、货物暂扣,整改后重新查验。
台湾海运进口到大陆税费缴纳
关税=完税价格×关税税率(符合ECFA条件的产品关税可降至0%-5%,非ECFA产品按最惠国税率3%-20%征收)。
增值税=(完税价格+关税)×13%(进口汽车需额外缴纳消费税)。
海关审核通过后生成《海关进口关税/增值税专用缴款书》。
税费计算:
缴纳方式:通过“单一窗口”在线支付、银行转账或委托代理代缴,缴款凭证需留存备查。进口增值税可凭缴款书作为进项税抵扣(360天内认证)。
放行提货
税费到账后,海关下发“放行通知书”,进口商或其代理可凭此证明前往指定仓库或码头提货,并安排货物的后续运输至最终目的地。
后续跟进
文件归档:整理提单、报关单、税费缴款书等资料,交货主存档(至少保存5年备查)。
特殊手续:如食品需向属地海关提交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,化妆品需完成进口备案核销。
- 2025-12-09货物从台湾海运进口到大陆清关手续


